近日,全国工商联发布了《关于认定 2023 年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内蒙古湖北商会再次荣获全国“四好”商会殊荣!
内蒙古湖北商会获此殊荣,离不开内蒙古、湖北两地党委、政府的指导,离不开自治区工商联的精心指导和支持,离不开其他商会协会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更离不开商会全体会员及在蒙湖北籍乡贤的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同时,对获此殊荣的其他省市的湖北商会及内蒙古自治区其他商协会表示祝贺!
内蒙古湖北商会按照《全国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开展以“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商会职能作用。
内蒙古湖北商会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两个健康”和做好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争创中国特色一流商会。不断发挥示范作用,提高商会建设水平,勇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社会义务,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守初心,担使命,展现草原楚商的家国情怀!